历史故事:商鞅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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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故事:商鞅的故事

历史故事:商鞅的故事

商鞅(约前390年—前338年),战国时期政治家,思想家,着名法家代表人物。卫国国君的后裔,公孙氏,故称为卫鞅,又称公孙鞅,后封于商,后人称之商鞅。在位执政十九年,秦国大治,史称商鞅变法。

生平商鞅“少好刑名之学”,专研以法治国,受李悝、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。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,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:“公孙鞅年少有奇才,可任用为相。”又对惠王说“王既不用公孙鞅,必杀之,勿令出境。”公叔痤死后,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,便携同李悝的《法经》到秦国去。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,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,孝公大喜。前359年任左庶长,开始变法,后升大良造。

周显王十三年(前356年)和十九年(前350年)先后两次实行变法,变法内容为“废井田、开阡陌,实行郡县制,奖励耕织和战斗,实行连坐之法”。这时太子犯法,商鞅曰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,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。秦孝公十六年,太傅公子虔复犯法,商鞅施以割鼻之刑。变法日久,秦民大悦。秦国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。前340年,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,魏割西河之地与秦,将人民迁居至大梁,此时梁惠王大忿:“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。”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。

商君之法太过刻薄毖恩,设连坐之法,制定严厉的法律,增加肉刑、大辟,有凿顶、抽肋、镬烹之刑。秦国贵族多怨。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,宜“归十五都,灌园于鄙”、“不贪商、于之富,不宠秦国之教”,商鞅 ……此处隐藏2656个字……权越大。宗室、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,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,不能享受贵族特权。3。重农抑商,奖励耕织,特别奖励垦荒。规定:“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,复其身;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拏”(意思是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,生产粮食布帛多的,免除其本身的徭役;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,连同妻子、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)。公元前350年第二次变法,主要有下列两点:1。“开阡陌封疆”。破除过去每一亩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大田界一封疆,把原来的“百步为亩”,开拓为240步为一亩,重新设置“阡陌”和“封疆”。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,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。2。普遍推行县制。在未设县的地方,把许多乡、邑,聚合并成县,共新建31县。设县令、县丞,由国君任免。

安阳南内黄县梁庄镇一带)人,公孙氏,名鞅,亦称卫鞅。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,后入秦孝公。孝公六年(前356年,一说三年)任左庶长,实行变法,旋升大良造。孝公十二年由雍(今陕西凤翔南)迁都咸阳,进一步变法。后十年(前304年)因战功封商(今陕西商县东南)十五邑,号商君。因称商鞅。商鞅主要进行过两次变法。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:奖励耕织,生产多的可免徭役;废除贵族世袭特权,制定按军功大小傍予爵位等级的制度;采用李悝《法经》作为法律,推行连坐法。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:合并乡邑为三十一县(一说四十一县);废除井田制,准许土地买卖;创立按丁男征服办法,规定一户有两个男者必须分居,否则加倍征服;颁布法定的度量衡器,统一度量衡制。商鞅先后两次变法,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,为秦国统一六国创造了条件。秦孝公死后,商鞅被贵族诬害,遭车裂刑而死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《商君书》29篇;今存24篇;又有《公孙鞅》27篇,今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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